首页>专题专栏>保护耕地 湖南行动>保护耕地 湖南作为

【“四微”调研】关于湘潭县中路铺镇农村村民建房情况的调研报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1-10-08 11:26

编者按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今年4月省厅启动开展了“四微”调研活动(微主题、微调研、微建言、微创新),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厅督察办、执法局、督察三处、督察四处聚焦违法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主题,前往岳阳县公田镇和长湖乡、安化县梅城镇和大福镇、邵阳县塘渡口镇、湘潭县中路铺镇,调研了解乡镇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湖南自然资源陆续将系列调研报告予以刊发,供学习交流。

关于湘潭县中路铺镇农村村民建房情况的调研报告

厅督察四处

为落实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解剖麻雀”的指示,8月25日-27日,督察四处调研湘潭县中路铺镇农村村民建房问题。通过内业比对、外业核查、走访农户、查阅资料、召开镇村组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中路铺镇2020年以来农村村民建房情况。

一、中路铺镇农村村民建房基本情况

中路铺镇辖区面积183.6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区2.55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总户数约15000户,人口约6.2万人。2020年年底实有耕地面积为4867.49公顷。经过对中路铺镇20个行政村逐一摸排核实,2020年以来村民共建房49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均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其中拆旧建新42宗,新建7宗;已办理建房手续的9宗;未办理建房手续或正在办理手续的40宗。2020年7月3日以来,中路铺镇建设农宅21宗(其中拆建18宗,新建3宗);已办理建房手续的4宗,正在办理的17宗。

总体来讲,中路铺镇村民建房合法合规、效果理想。主要原因在于:制度建设上,镇政府成立宅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出台联席会议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定期审查村民建房申请,并将耕地保护情况纳入村级绩效考核、作为村支书年终绩效奖发放依据;各村建立耕地巡查制度,村支书、小组长运用奥维小程序开展日常巡查,随时随地查看地块类别,按月报送村域内耕地动土情况。今年有效阻止了6户村民占耕地建房。审批要求上,坚持“四到位”,有效遏制村民东批西建、胡搭乱建行为。即,对符合建房条件的选址意向实地踏看到位,村民开挖基础时实地测量放线到位,村民建房施工到二层时安全检查到位,房屋竣工后质量验收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民建房手续办理不顺畅一是农转用手续耗时长。2020年7月3日以来,该镇有17宗符合“一户一宅”刚性需求的农村村民建房,因为农用地转用审批不及时而没有按时办理农村村民建房手续,有的甚至耗时半年仍未拿到审批单。二是规划保障不力。上一轮村庄规划编制较为粗糙,有建房需求的村民难以在规划区内选址建设,容易引起违规建房。

2.少批多占问题突出据核实,2020年以来,该镇49宗农宅占地35.89亩,户均0.73亩(约488㎡)。其中建筑占地14.16亩,前坪占地21.73 亩;建筑面积在210㎡以上的15宗,面积6.19亩;前坪占地100平方米以上的30宗,面积21.54亩。其中硬化的7宗,面积2.82亩,前坪占地面积最大的为450㎡。

3.执法力量薄弱因执法队伍重组,部分新进自然资源执法人员业务不熟,且经费短缺、装备落后。中路铺镇自然资源所只有2名工作人员,使用的装备还是几年前的手持GPS,有4~5米误差,又没有经费聘请技术单位实地测量,不能适应当前繁重的耕地保护任务需要。

三、相关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农转用”审批手续层级多、时间长,而村民建房需求急,因此未批先建、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至少要做到单宗建设用地面积在210㎡以下的“农转用”审批权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此外,明确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执法边界,加强分工合作,形成执法合力。

2.建立数据库及时纠错制度现行的数据库变更时间为年度变更。建议尽快建立及时纠错制度,纠正不实数据、维护群众利益。

3.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和执行力度,切实解决农宅少批多占的问题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宅基地面积既包括房屋建设占用的面积,也包括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占用的面积。指导市县按照政策准确做好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

【“四微”调研】关于湘潭县中路铺镇农村村民建房情况的调研报告

2248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