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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19-08-27 11:03
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新邵县政府办印发《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新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局负责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
《通知》规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年度自查、期中检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县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表扬;有关部门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和耕地质量提升资金和空间生态修复资金时予以倾斜。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乡镇建房项目用地审批。
《通知》强调,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年度自查、期中检查和期末考核结果抄送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新邵县局 周文芳/文 刘旭剑/编辑)
邵阳:新邵出台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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