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永兴县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1-12-30 16:50
近日,永兴县制定《永兴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人和地块,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一亩不少”,新增耕地“一亩不假”。
《方案》明确了耕地保护四项基本原则:一是严保严管。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护好各类耕地资源。二是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管理网络和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制度,逐级落实保护目标,夯实保护责任。三是协同联动。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同,上下联动,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行全天候动态监管。四是奖惩并举。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奖优惩劣。
《方案》将全县辖区内所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确定为实施范围。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村(社区)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基本单元,设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田长。一级总田长由县委书记担任,一级副总田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一级副田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田长由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田长由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四级田长(网格员)由各村(社区)“两委”委员或村民小组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