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沙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助力乡村振兴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3-03-24 17:48
近日,长沙县颁发全省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获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推介。长沙县自确定为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试点地区以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三举措”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周密部署,着力构建协同机制。加强政策研究,形成《长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移交接收工作问答》,系统梳理了工作职责、资料移交、成果转换、登记发证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等4个方面29个问题。明确部门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籍调查和登记工作,规范登记制度,加强工作宣传,推进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管理和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流转规范、纠纷调处工作,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籍调查工作;各镇(街)负责协调村(社区)协助村民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籍调查,负责辖区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工作。
二是分类施策,稳步推进资料移交。分三类明确不同情况下资料移交处理办法,确保移交工作无缝衔接,顺畅推进。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尚未验收的,待成果省级验收通过后,开展接收移交工作;对于存在问题未发证的,在移交接收工作正式启动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在移交成果资料时,一并移交未发证问题地块清单;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尚未归档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先行归档县档案馆,已归档的,县自然资源局接收电子扫描件和数据库,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新产生的档案。截至目前,已接收一个数据库、64.98万宗地块图形数据、1900余幅数字影像图、14万余卷农户档案、4100多个村民小组发包方档案。
三是纵深推进,规范纳入统一登记。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并印发《长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后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日常登记。加强数据分析,该县将成果资料与三调和其他不动产登记成果进行数据叠加分析。对于地类重叠的,在地类重叠问题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对权属交叉的,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加强与省、市部门对接,积极吸纳省外其他地方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