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私营工商业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1-04-09 11:30
1956年1月8日,省委发出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指示。1956年3月12日,省委就湖南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改造情况向中央写出报告。截至3月中旬,全省私营工业有60%左右的户、80%的产值纳入公私合营。城镇手工业的改造面已达60%以上。到6月底止,全省已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6237个,社(组)员23万人,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0%。省内大小城镇已基本上完成手工业合作化的任务。1956年10月,全省基本完成对私营商业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性质的商业占据整个城乡市场。国营商业机构由1950年的139个增至3000个,工作人员由6156人增至近4万人。在农村已有12000多个供销合作社商店。集体所有的合作社营商业逐渐成为农村市场的领导力量。全省城乡的私营商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三大改造完毕,社会主义制度在湖南完全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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