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8 14:01
1月8日上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
周海兵为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决定免去:
王一鸥的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周海兵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周海兵同志任职前发言(节选)
这次我有幸被提名为省自然资源厅厅长人选,是组织对我的信任、重托和检阅、考验。如获通过,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政治机关属性,坚决落实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始终勤勉敬业。积极向老领导、老同志和同事们请教学习,尽快熟悉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立足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全面履行中央和省委赋予的“两统一”职责,千方百计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决依法行政。切实强化宪法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政策立、改、废、释。认真抓好行政应复应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坚决维护人大权威,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强化效能监察,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是严守廉政底线。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周海兵同志简历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湖南大学土木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学习;
1992年7月至1995年3月,湖南大学土木系结构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5年3月至1997年11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科科长;
1997年11月至2000年4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直属工程处副处长;
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直属工程处处长;
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总部总经理;
2003年4月至2004年5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工程总部董事长;
2004年5月至2007年2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7年2月至2007年6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2007年6月至2013年3月,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衡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3年5月至2017年5月,衡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9年12月,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
2020年1月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周海兵为省自然资源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