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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十五期

时间:2009-11-27 00:00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第十五期)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71126

    简讯◆

省土地调查办批复郴州等市(州)报送的实施方案

长沙等县(市)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调查队伍

    地方动态 ◆

岳阳市建立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简讯】

省土地调查办批复郴州等市(州)报送

的实施方案

日前,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对郴州市、邵阳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等四个市(州)报送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要求各地按照批复意见的要求,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省土地调查办备案,尽快开展调查工作。湘潭市、衡阳市已经上报,省土地调查办正在组织审查,同时要求其他八个市尽快上报实施方案。

长沙等县(市)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调查队伍

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全面启动以来,目前已有长沙县、吉首市、新田县、祁阳县、澧县、邵东县、嘉禾县、洪江、湘阴、云溪、望城县等11个县区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了专业调查队伍。常德市、平江县、华容县、衡山县、汉寿县、荷塘区、君山县等市县区已制定招投标方案,正积极与专业技术队伍接洽,准备公开招投标。其他市、县尚未开展招投标工作,没有确定调查承担单位。

【地方动态】

岳阳市建立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为整体、有序推进岳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1115,岳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岳土调办函[2007]01号)。通知要求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集、综合有关情况(包括:报告二次调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反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介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等),在每月十五日、月底前各报一次;典型材料要专题报告。岳阳市将定期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岳阳市土地调查办将不定期检查、督查各地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展情况。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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