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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十八期

时间:2009-11-27 00:00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第十八期)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071226

    简讯 ◆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两项行业标准发布

    地方动态 ◆

桑植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招投标工作完成

衡阳市加快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步伐

湘潭市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会议

【简讯】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两项行业标准发布

为规范城镇地籍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内容、数据库结构、数据交换格式,促进城镇地籍数据、土地利用数据的管理和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登记规则》、《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程,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通过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已于日前批准发布,将于2007123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项行业标准分别规定了城镇地籍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代码、数据分层、数据文件命名规则、图形和属性数据的结构、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适用于城镇地籍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及数据交换。各地在进行城镇地籍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建库工作时,要严格遵照此两项行业标准建库。

 

【地方动态】

桑植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招投标工作完成

为了保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质量,全面完成调查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7]7号)和桑植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和招投标方案。桑植县国土资源局于20071220在县局举行了开标会。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桑植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桑植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湖南省遥感中心、湖南省第二测绘院、长沙天禹测绘信息有限公司等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单位参加投标。经过专家评审组的严格评审,省遥感中心以215.76万元的报价中标。

(桑植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衡阳市加快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步伐

 

125,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衡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前段工作进展情况。会议指出,根据省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衡阳市目前工作的实际,决定将衡阳市本定于20083月份开始组织实施的第二批次土地调查单位提前到今年12月份组织实施,与我市第一批次土地调查单位同步进行。按照这一部署,衡阳市土地调查办将在近期组织一次土地调查工作专项检查,要求各县市区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整体推进衡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摘自《衡阳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情况反映》第4期)

 

湘潭市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会议

 

1120,湘潭市人民政府在政府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6]38号)和(湘政发[2007]7号)文件精神,动员部署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湘潭市6个县(市)区政府分管国土的县(市)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市辖区内各开发园区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文林主持,会上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杨世同汇报了湘潭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并部署了下一段的工作;各县(市)区领导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递交了第二次土地调查责任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刘建业发表了重要讲话。

(摘自《湘潭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1期)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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