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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三十二期

时间:2009-11-30 00:00

 

◆ 简 讯 ◆
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问题解答
 


【简讯】
 
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问题解答
 
1、公路等线状地物跨越河流,公路用地和水域重叠,如何确定地类?
答:确定为公路用地。
2、养殖场(鸡场、牛场)未办用地手续,如何确定地类?
答:确定为设施农用地。
3、鞭炮厂未办用地手续,如何确定地类?
答:确定为村庄用地,并对违法用地行为作备注。
4、行政界线与权属界线在一般情况下是否应重合?
答:一般情况下,行政界线与权属界线不一定重合。
5、在1990年土地详查时对村土地权属界线进行了确权定界,本次调查是否还要在土地权属界线认定书上签字盖章?
答:本次土地调查对过去形成的土地权属调查资料,只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的应予认可;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的应补充。
6、在城镇地籍调查中,对于已经发证的宗地,是否需要重新指界、认界,土地证是否要复印存档?
答:已经发证的宗地,只要土地权属调查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不需要重新进行土地权属调查、指界,土地证不需要复印存档。
7、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农用地是否调绘?
答: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农用地由城镇土地调查予以调绘。
8、废弃的铁路调绘时作何地类?
答:确定为国有土地,地类依实际用途确定。
9、我区锰矿开采区面积较大,如果定为采矿区,则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数据有较大冲突,二调怎么办?
答:实事求是调绘。
10、基本农田内种果树地类如何认定?
答:确认为耕地,在调查底图、外业调查手簿、数据库中注记“桔”、“柚”等。
11、渡槽下仍然种植水稻,地类如何认定?
答:确认为沟渠。
12、有一宗地用途为农产品、食品加工出让国有土地,它独立于城镇和村庄之外,应调绘成何种地类?
答:根据管辖情况,在城镇管辖范围内的,调绘为城市或建制镇用地;在乡管辖范围内的,调绘为村庄用地。
13、界址边长超过100m,中间是否要设界址点?
答:只要是直线,可以不设立。
14、农村宅基地是否要村集体出面认界或签字盖章?
答:不需要。
15、因采矿等原因污染破坏了耕地条件而不能耕种的土地,如何确认地类?
答:经权威部门鉴定,有权机关批准,确实不能耕种的土地,可以不确认为耕地。
16、城镇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开发园区、房地产、金融商业服务等五类用地如何调查?
答:国家对五类用地会有专门的规定,待通知下发后再进行调查。
17、阳台是否要注记层数?
答:阳台不需要注记层数。
18、村界在大山中的界标如何设置?
答: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不需要设界标,只要设界址点,用文字描述既可。
19、《地籍调查规程》的法律地位如何,对违约出席指界的情况进行的权属处理是否有法律效力,在行政诉讼中是否被法院所采信?
答:《地籍调查规程》是技术法规,对违约出席指界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工作中法院都采信。
20、《权属界线认定书》为村一级签字,这样涉及处置小组的土地所有权,而村委会为自治组织,不是合法所有权主体,处置是否有效?
答:在土地详查时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认定书是村一级签的字,作为确认村级权属界线具有法律效力,对确认村内土地所有权还需要村民小组签字。
21、第二次土地调查用什么管理软件?
答:用通过国家测评的软件。国家为第二次土地调查重新对农村和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系统管理软件进行了测评。
22、军工企业转为民营企业,原试验场用地如何确定其使用者和地类?
答:依据军转民财产移交手续,按实际使用者和用途确定地类。
23、新增坡耕地,开发后种植了1—2年,现已荒废多年,怎样认定地类?
答:25°以下的认定为耕地。25°以上的认定为其它草地。
24、农村宅基地,土地详查时包括风景林、晒平、畜舍等,二次土地调查是否需要重新定认定地类?
答:原则上不再重新划分地类。如果晒谷平等是独立的,可以单独调绘。
25、1962年四固定后,大队调用生产队的土地,但一直由大队在经营管理,现在村、组发生争议,但双方都不能提供权属来源的文字资料,只有证人证言,而证人证言又各执一辞,请问这类纠纷如何处理?
答:按一个村集体占用另一个村集体土地20年,20年内没有发生争议,确定为现使用者所有。
26、采矿用地中的砖厂是否含取土区?
答:含砖厂取土区。但砖厂取土区调查应根据用地批准文件或与当地村民集体所签定的临时用地恢复协议来确定地类。
27、城镇地籍建库是否要考虑居民住宅的登记发证?
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定,有条件的可以包括居民住宅的登记发证。
28、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与2005年规划修编确认数据如何衔接?
答:只分析差距原因,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准。
29、这次调查统计的面积与其它部门的统计面积如果不一致,应以哪个部门统计的面积为准?
答:只分析差距原因,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准。
30、村组农民农转非后,原使用的土地依法为国有土地,二调时,是否将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按国有土地确定?
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已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征收手续,才能变为国家所有。
31、未批先建的土地,调查时怎么确认?
答:确认为建设用地,并在手簿上对违法用地作注记。
32、95年已经搞过地籍调查的城镇,其现状变化不是很大,是重新调查还是变更调查?或者只进行数字化,按二次调查的标准建库?
答:原则是充分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只要满足二次调查的要求,缺什么补什么。
33、河流、水库常水位与洪水位之间农民季节性耕种的土地确定什么地类?
答:连续耕种5年,且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土地确认为耕地。
35、若干规定的“农民庭院中种植的农作物,如蔬菜等的土地”不能确认为耕地,请问应确认为哪类土地?
答:确认为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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