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研究 ◆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力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 地方动态 ◆
常德市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迎接省级预检调度会
【政策研究】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力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09年年底前上报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对工作进度滞后地区,将约谈该地区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人。
◆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必须如实调查统计,符合条件的可用于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
◆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经国家确定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
◆2010年1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工作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
《意见》要求各地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国土资源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滞后的,国土资源部领导将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将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意见》要求,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2009年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对城镇内部土地调查,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计划推进。
针对地方上报数据存在顾虑,《意见》明确了政策:对使用耕地开垦费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已经在耕种且没有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必须依法作为耕地如实调查统计,可以按照耕地指标储备管理的要求,用于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出耕地增加或减少较多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在确定省级耕地保护目标时,不增加或减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数量;国家向各省(区、市)下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数额,依照经国土资源部确认的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数据计算。
《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主动服务,及时将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到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各地要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统筹考虑。县(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经国家确定的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省(区、市)报批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承诺该省份确保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时限。2010年1月1日起,各级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
《意见》要求各地严肃土地调查法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土地调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摘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地方动态】
常德市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迎接省级预检调度会
2月17日,常德市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迎接省级预检调度会。全市各县市区(管理区)、各农场调查办主任、副主任以及承担了常德市土地调查任务的各专业技术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常德市土地调查办主任、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尹放鸣同志对常德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迎接省级预检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紧迫感。她强调,省厅3、6、9的时间要求一定要清楚,工作不能延误。为确保按时完成各时段目标任务,她表示常德市的土地调查工作一定要争取主动,在省厅3、6、9时间安排的基础上提前一个月,在2月、5月、8月作好预检的准备。各单位要有计划的安排工作,从现在起要调剂人员力量,全力投入预检准备。进度慢的技术单位要合理安排,研究改进调查的方式方法,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她强调,二调成果数据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数据。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二次调查的数据为依据。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技术单位要对数据采集的真实性负责,市、县调查办要严格进行审查把关,要做好三个方面的衔接工作:内部衔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与确认数据、变更数据的衔接;外部衔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与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统计等部门数据的衔接;对上衔接,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与耕地和基本农田建库数据的衔接。
三要增强争先创优意识。调查成果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实际应用。她强调,调查办与技术单位都要把握三点:一是规程要精熟,18个文件要掌握;二是预检办法要掌握;三是成果资料要齐全,除了规定的资料,调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都要整理和完善。对于市调查办在复查过程中指出的问题,县调查办要组织一次自查,确认是否整改到位。农场与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数据整合,做好迎接省厅预检的准备。
(常德市土地调查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