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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五十八期

时间:2009-11-30 00:00

 

◆ 简讯 ◆
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调度会胜利召开
◆ 他山之石 ◆
石门县强化五种意识认真抓好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简讯】
 
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调度会胜利召开
 
3月11日,省土地调查办组织召开了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调度会。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刘斌、14个市州国土资源局地籍科长、各专业技术单位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省厅地籍处、省厅信息中心、省土地调查办综合组、质检组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颜学毛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省土地调查办质检组、省厅信息中心分别通报了全省农村外业预检、农村数据库预检的情况,并对预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各专业技术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县市区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何时完成农村数据库建设、城镇外业调查、城镇权属调查等做出了承诺。在认真听取了各专业技术单位的情况汇报后,省土地调查办对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最后,颜副厅长做重要讲话。他强调,目前我省的土地调查工作正处在攻坚阶段,各专业技术单位要根据工作重点的转移(由外业调查转向内业建库),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合理调配人员力量。他要求,行政单位和技术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确保土地调查任务按时完成。
 
 
 
 
【他山之石】
 
石门县强化五种意识认真抓好城镇地籍调查工作
 
石门县自2008年5月开展城镇地籍权属调查工作以来,通过强化五种意识,圆满完成了城镇权属调查工作。目前,石门县城镇外业调查成果已一次性通过了省厅预检。
一是强化“实”字的意识。在组织管理上,各级领导要真正认识到开展城镇地籍权属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要确实解决工作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和物质供应,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对具体参与调查工作的人员要加强管理和技术培训,做到在各个技术环节上始终保持客观准确,所形成的图件、档案与实地一致,确保各种成果资料经得起实践检验。
二是强化“明”字的意识。在技术要求上,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城镇土地调查的技术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石门县的技术操作规范。对工作中出现的在具体规范中没有涉及到的,及时制定补充规定,并印发给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要坚决杜绝对技术问题口头答复的现象发生,以免引起技术要求上的混乱。
三是强化“清”字的意识。在工作思路上,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体制和奖励机制。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奖惩机制。二要组织一支技术力量强、工作作风硬的调查队伍,拿出专门时间进行技术培训,并选择几个街坊进行试点,使其真正掌握各项技术要求,提高其工作能力。三要搞好各个技术环节的有序衔接,使权属调查、地籍堪丈和信息系统建设之间环环相扣,紧密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四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彻底地予以纠正,保证各项技术要求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巧”字的意识。在工作方法上,一是充分学习和研究外地开展调查工作的经验,分析掌握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二是充分利用已有的城镇地籍调查、登记发证等资料,以减少调查工作量;三是组织精干的技术骨干对各环节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四是在调查资料入库和信息化处理时要配备地籍管理人员跟踪检查;五是敢于对一些特殊的技术问题,在不违背规程规定的原则前提下,针对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五是强化“精”字的意识。在成果质量上,要把成果资料的精准使用作为质量要求贯串工作的始终。权属调查作为整个工作的基础,要客观准确地调查清楚每宗地的状况,并做到图件、数据、实地三点一致。
(石门县国土资源局陈萍萍供稿)
 

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简报第五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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