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28 09:47
【简讯】
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是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着贯彻落实协调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任务。办公室的具体职责为:
(一)研究提出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基本原则、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
(二)研究提出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相关政策。
(三)拟定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相关措施。
(四)督促指导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五)收集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六)综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部门的意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七)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