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6-27 11:10
【要闻】
我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再次动员部署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6月12日上午,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刘明欣同志主持,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方先知作工作报告,省财政厅副厅长郭秀宏就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株洲市、望城区、桃源县政府领导作典型发言。省农业厅、省农办的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领导、地籍科(股)长,有关技术单位,省土地发证办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强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前提;是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措施;是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水平,夯实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基础的客观要求。他表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分批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确保按时完成。凡是到 2012 年底没有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要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对土地登记发证中存在严重错误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主管领导相应责任。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技术单位自查、县级自检、市州复查、省级预检验收”的四级检查制度,分阶段、分地区对项目过程进行检查,确保进度与质量统一。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处理。对工业化、城镇化进城快、城乡统筹发展的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区域等,要优先开展。
他表示,县(市)政府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法定主体,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要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顺利推进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省国土资源厅方先知厅长通报了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他表示,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自去年7月正式启动,省国土资源厅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基本完成了试点工作,甄选了技术队伍,生产了一批工作底图,成立了专业工作组,落实了省级工作经费。总体来看,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量大,经费筹措难,人员力量不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复杂等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现状,他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加快建立组织机构,抓紧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快生产工作底图,尽快确定专业技术队伍,抓好宣传和人员培训,适时开展工作督察。
这次会议是一次再动员、再部署的会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技术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来山副省长的讲话精神,落实会议各项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