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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简报第三十五期

时间:2013-04-09 09:41

【简讯】

省发证办召开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片区座谈会

为了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312日、19日、26日,省发证办分别在常德、郴州、怀化召开了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湘北、湘南、湘西片区座谈会。会议由省厅地籍管理处副处长郭迪跃同志主持,全省14个市州国土资源局分管发证工作的局领导和地籍科长、省第二测绘院、省第一测绘院等33承担了发证工作的专业技术单位的负责人、省发证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市州逐县汇报了所辖县市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未采用省厅底图的县市区自行航飞制作底图的有关情况,各技术单位汇报了本单位承担的全部发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对目前工作中碰到的技术问题参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会后,省发证办将对这些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和研究,并将有关问题的处理措施和意见在简报上予以刊登。

会议最后,省发证办副主任刘冬春做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充分肯定了各市州、各技术单位前期所做的工作。他表示,各地、各单位通过各种努力,采取很多措施,解决了一些问题,取得了一定成绩。他表示,根据国家最新文件要求,“确保今年9月底完成国家验收”是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一个总体要求。针对这个要求,他提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进度。要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外业调查成熟一个,预检一个。他指出,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的1号文件都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明确要求,发证工作已列入省政府2013年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狠抓进度,要结合当前的进展情况和任务目标,倒排时间,并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分片包干等措施,确保发证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抓质量。他表示,一定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质量。不能因为工作进度,影响工作质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各技术单位不能随意降低技术标准,要主动接受上级国土部门和省发证办的检查验收。三是抓好外业调查工作。目前还没有确定技术单位的,要尽快确定技术单位,组织进场作业;已经确定了技术单位的,要尽快开展外业调查,各技术单位要充分保证人员力量,加快外业调查进度。四是抓紧底图生产。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快底图采购步伐,省发证办要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底图生产,并及时提供各地尽快开展工作。五是抓好宗地编码工作。根据国家要求,要在三年内完成宗地统一编码工作,今年是第一年。各单位在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同步完成宗地统一编码工作。六是抓好经费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规定“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地一定要充分研究和利用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努力争取,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七是抓好宣传发动。要广泛采用各种方式,重点做好针对乡、镇、村基层干部的宣传发动工作。八是抓好作风建设。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经费庞大,各级国土部门、各技术单位在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自律,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认真抓好作风廉政建设。九是抓好总结工作。各地要及时总结并大力宣传推广开展发证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启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对于参会人员提出的“是否发证”、“到村到组”等问题,他表示,当前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点是确权和登记,原则上“暂不发证”,确实要求发证的,必须先向省发证办申请。对于“到村到组”的问题,他再次强调,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整体要求发到村民小组一级,确实条件不具备或者确权到组将引发较大矛盾的,可以发证到村。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最后,他强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大家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简报第三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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