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18 17:47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4]5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新的项目管理办法推行以来有关落实情况,研讨新形势下我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新举措,提炼收集各地好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手段,进行全省推广。7月15日,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以下简称“省局”)在岳阳市组织召开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研讨会,岳阳、常德、益阳三地土地整理中心负责人、省局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局曹湘潭局长主持。
会上,岳阳、常德、益阳三地土地整理机构负责人分别就新的《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推行以来,各地在项目管理中新的思路和做法作了工作发言。
岳阳在落实新的项目管理办法中,一是出台了《岳阳市土地整治项目变更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变更管理,明确变更审批权限,细化审批程序和要求,加强了工程变更现场核实,市局成立三个现场核实小组,分片管理,对每一个变更,及时到现场逐一核查;二是推进项目管理创新,计划试点推行“以奖代投、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模式;三是改进项目验收手段,将项目验收工程小组验收的检查内容前置到工程验收阶段,在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项目工程量抽查的同时,聘请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四是岳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的通知》,从政府层面进一步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后期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作用。
常德在推行新的项目管理办法中,提出了几点工作建议与设想。一是建议在省级层面对市县项目制定统一管理规则,以此解决市县项目监管不力问题;二是转变设计审查方式,项目技术性审查交由市州组织,进一步提升设计成果质量,更好的指导项目施工;三是加大中介机构管理力度,如要求测绘单位必须做施工测量,设计单位需编制施工图设计,主笔设计必须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等;四是加强项目设计变更管理,重点强调“先审批再实施”原则,推行现场审批现场签字,严格规定施工单位在设计以外产生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监理不允许对设计以外工程量签证。
益阳在落实新的项目管理办法中,着力强调政府责任主体地位的落实,益阳市委市政府将于近期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权力集中在政府,建立县、乡两级政府管理平台,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省局曹湘潭局长充分肯定了岳阳、常德、益阳三地在落实新的项目管理办法中采取的新模式、新手段和新做法,对于全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借鉴推广作用。在面对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形势、新问题,曹局指出,如何真正发挥政府责任主体作用,我们需要认真调查研究,要从顶层设计着手,要把权利真正放下去,把监督管理抓起来,为圆满完成2014年工作任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