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转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湘质检发[2014]77号),确定长沙市“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标准化”项目为国家第一批98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之一,长沙市局亦成为全国唯一在本区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综合标准化工作的试点单位。
长沙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拥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长沙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标准》、《长沙市主要地类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试行)》、《长沙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开发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盘活了存量土地资源。
长沙市局将以本次试点为契机,通过不断探索、创新、推进,力争在3年试点期内进一步提升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逐步将规范性文件上升为有技术权威的地方标准,最终形成一套由规范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组成的较为完善的节约集约用地体制机制,更好地指导、规范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起示范作用。
(长沙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