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1 00:00
湘国土资函〔2018〕167号
新化县人民政府:
《新化县前锋学校改扩建工程及新化县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建工程项目涉及新化县上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修改方案》)收悉。经依法依规审查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采取切块调整的方式对《新化县上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进行修改,规划修改后新化县上梅镇主要规划指标与规划修改前保持一致。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规划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将规划修改成果纳入“一张图”管理。
三、你县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引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布局,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