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6-20 00:00
常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挂牌成立
2005年6月15日,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常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成立大会,市、人大、政府、政协、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参加会议,省厅助理巡视员、执法监察局局长钟质明和常德市副市长徐超文共同给常德市国土资源屈执法监察支队授牌。根据常编发[2005]5号文件规定,常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由市国土资源局管理,内设综合科、监督审理科、执法监察一科、执法监察二科。
常德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的职责为:组织对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制定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行监督检查;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国土资源登记发证、国土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国土资源交易行为的报批和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直接查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治安责任、刑事责任,依法实施国土资源违法行政处罚的执行。拟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有关规章制度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政策性措施;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违法案件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对区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领导,对其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