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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时间:2006-07-05 00:00

把握机遇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孙敏

 

2006420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时间虽然很短,但内容丰富,大家认真分析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研究了具体的对策,交流了思想感情,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势,既要正视困难,更要把握机遇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是什么?主要有两点,一是巨大的压力和困难;二是很大的机遇。

 

首先要正视困难。当前的困难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执法环境不好。国土资源管理者和所有者严重缺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对这些资源的所有权,地方政府和普通老百姓根据各自利益,关心程度不一。相反,资源是大家的,是共同的,个个都想争上一口,而违法行为侵犯的是主要是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些违法行为还让少部分群众得到了利益,群众不可能像支持工商、质监等部门一样支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二是执法手段不硬。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没有强制制止权,没有强制执行权,没有对物的扣押权,没有对人的处分权。三是管理体制不顺。我们仍然隶属于当地政府部门,不可能对地方政府形成强有力的监督。

 

其次,我们要善于从困境中找到希望,把握好机遇。一是政策导向、舆论氛围更加有利。严峻的国土资源形势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等,为执法监察提供了很好的政策导向和舆论支持。二是法律依据更加充分。各种司法解释、国务院两个28号文件的出台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操作性越来越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被确定为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相当一部分土地、矿权审批实行计划管理,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我们可以用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手段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包括暂停受理下级政府的相关审批申请等,都有了明确的法理依据。三是执法机构队伍更加有力。队伍不断扩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保障不断增强。

 

由此可见,执法监察面临的困难虽然不少,但机遇也很多。坚定信心,铁心实干,一定会破解困难,取得进步。

 

二、充分发挥职能,既要全面履行,更要重点突破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职能究竟有哪些?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管理理论,执法监察在国土资源管理中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具体到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由于立法决策任务很少,主要是执行法律,更是“两分天下有其一”。执法监察主要承担监督检查、打击违法等职责,业务范围十分广泛,既包括预防,又包括查处;既包括土地,又包括矿产、测绘;既包括直接开发利用资源行为,又包括对国土资源的管理行为。

 

一是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重点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向上级执法监察机构报告。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突出查处重点,承担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主要任务,对县级以下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违法都要直接立案查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查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违法和影响特别重大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同时加强与财政、监察、公安等部门和内部职能处室的联系,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内部监督等方面,出台可操作性的文件、政策。

 

二是要及时通报信息,严格服从指挥,实现整体联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除了把执法监察队伍升格外,还将执法监察上下级关系由业务指导改为业务领导,这是一个本质上的变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执法监察实行双重管理,给业务领导关系提供了体制上的保障。我们必须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要落实督办制度,总队每季度通报一次督办案件的处理情况;要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及时报告的,要追究责任;要落实重大案件快速处置制度,增强执法监察系统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讲究执法方法,既要严格执法,更要统筹协调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具有浓厚专政色彩的强力执法必将逐渐减少,取而代之以攻心为主的文明执法。我们必须顺应这一潮流,自觉倡导服务理念,改变执法形象,讲究执法方法,提高执法效率。

 

一要以共赢为目标,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站在执法层面,执法监察与公安、监察、法院等处于用同一层面,以不同方式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站在管理层面,执法监察与用地、矿管等业务部门处于同一层面,从不同角度保证国土资源管理规范;站在系统内部,总队、支队、大队一定要整体联动,要有团队精神。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狼图腾》,书中关于狼的团队精神的描述很精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今后,总队就是大家有求必应的坚强后盾,是执法监察人员充满温馨的娘家。执法监察工作,必须强化大局观念,倡导共赢思想,维护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尊严。

 

二要以互补为取向,处理好中心工作与日常业务的关系。这几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牵头组织土地市场整顿、矿产秩序整顿和规范等中心工作,我们要合理调配力量,全面兼顾,特别是要善于利用中心工作扩大执法监察的影响,利用领导对中心工作的重视解决执法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利用中心工作的舆论优势查处大案、要案、难案。

 

三要以合法为前提,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执法监察工作应坚持社会效益至上的原则,执法监察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不能与罚没收入挂钩,这是底线。但是不以罚没收入为目的,并不等于不可以谈经济效益,执法是需要成本的,在当前的体制下,公安、法院、检察等司法部门都要考虑经济效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完全不考虑经济效益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明智的。我们必须在工作考核、办案质量评查时,对违法案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罚没标准情况、立案查处数量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严格执法到位。

 

四要以公正为标准,处理好打击违法与自我保护的关系。执法监察由于其工作性质,很容易得罪人,特别是在矿产资源执法任务较重的地方,很容易费力不讨好。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该立案的立案,该罚款的罚款,该拆除的申请拆除,该移送的移送,该组织关闭的组织关闭等,千万不要因为渎职而受到追究。同时,要特别注意强化证据意识,对违法建房的现状、超深越界巷道的密闭、非法煤矿的信息通报沟通等都要收集好书面证据,在执法过程中切实保护好自己。

 

四、明确工作目标,既要完成任务,更要注意创新

 

执法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我们的工作目标是不可量化的指标,很难产生轰动性影响。但我们要围绕全面发挥职能,不断创新,争取一段时间之后,全省执法监察的整体形象更好,权威更高,影响更大。近期,要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是继续搞好县级执法监察机构改革和建设。今年力争每市州有一个县达到湘潭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伍建设的标准,明年力争全省有1/3达到这个标准,后年力争有80%达到这个标准。

 

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今年拟组织开展优秀案卷和优胜办案单位评选活动,并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

 

三是全面落实会审制度。目前,省厅已全面参与了土地审批会审,各市州好要落实会审制度。凡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查处到位后再同意通过会审。长沙已开始参与用地初审工作,待条件成熟,在全省推广。

 

四是组织好新上岗人员培训。省厅6月对市州支队新上岗人员和大队新上岗的负责人组织培训;适当时候,与高校联合开设培训期五个月左右的执法监察骨干培训班。通过培训,力争到明年底市州一级能独立办案的人数达到50%以上。明年还将组织支队长(政委)出境学习考察。

 

五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争在执法监察经费、装备建设等方面联合出台文件。省厅今年开始搞调研,力争明年出台相关文件。加强与监察部门的协调,争取与由监察厅联合下文,按每县市区一台以上执法车辆办妥控购手续。

 

六是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第二季度研究的主题是以租代征问题的处理;第三季度的主题是矿产案件查处;第四季度的主题是案件质量评查。

 

同志们,执法监察工作很难让别人喜欢,但我们要努力让自己满意;执法监察部门很难让别人羡慕,但我们要让别人佩服;执法监察人员不可能成为“富翁”,但我们要努力成为合格的“公仆”。因为前者是必须依靠其他条件才能实现的,而后者只要我们自尊、自重、自爱,持之以恒,奋发图强,是一定能实现的。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把握机遇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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