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特色栏目>业务工作

湖南严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时间:2007-11-06 00:00

湖南严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为切实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日前,湖南省厅下发通知,要求市州对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开展自查自纠,严惩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该省通知对转包挂靠予以严格界定。对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的;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工程未派出项目管理班子或其技术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低于正常水平的,以转包行为论处。无资质证书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利用有资质证书或高资质等级单位的名义承接工程。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产权关系的;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现场实际施工方之间无统一的财务管理的;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的人事调动、任免、聘用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与施工现场的工人之间无合法的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关系的,以挂靠行为论处。

 

要求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施工单位的行业管理,对发现有工程转包、挂靠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对工程转包、挂靠行为予以严惩。除责令改正外,明确了四种处罚措施。即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取消其一年至三年承包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资格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该省加大在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作进度。对18个未完工项目开展重点督查,并要求必须于12月底前完成项目初验工作。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湖南严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693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