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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5-07-28 10:02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4〕457号

有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决定提前下达2015年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资金预算(2014年第二批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资金),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2015年功能科目“2121202基本农田建设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待201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可预见费只能用于不可预见支出,应严格审查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定期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将项目实施绩效与下年度的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挂钩。

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取消2013年宁乡县横市镇泉柳村损毁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湘国土资办函〔2014〕110号),本次调减宁乡县横市镇泉柳村损毁土地复垦项目181.88万元,用于此次宁乡县安排的项目。

四、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将适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情况采取暂停或扣回拨款等措施,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提前下达2015年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资金预算(2014年第二批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项目资金).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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