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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乡镇国土资源所服务与执法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6-10-20 22:36

湘财建指〔2015〕103

有关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5年乡镇国土资源所服务与执法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此款列功能分类科目“2121299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列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项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国土资源所服务与执法能力建设,包括执法巡查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维修改造等。资金不得用于新建办公场所、弥补日常运转经费不足等。

2、市县国土资源局应按照“一乡一所”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乡镇所现状,因地制宜,筹措配套资金,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方案。

3、请各市州加强对直管县市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将组织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不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资金的地区,将停止2016年资金安排。

4、请各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于11月底之前将年度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附同级财政预算文件复印件)报市州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市州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12月10日前汇总本级及所辖县情况后,报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和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6月29日


附件1:2015年乡镇国土资源所服务与执法能力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附件2:2015年乡镇国土资源所服务与执法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安排使用备案表.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5年乡镇国土资源所服务与执法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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