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15〕203号
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专项经费下达给你们(项目实施内容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功能分类科目“2121299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资金暂按预算方案中2015年资金的90%预拨。
2、该资金专项用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15〕29号)有关要求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16年任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凡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和管理资金的,将视情况追回项目资金,并停止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