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建指〔2017〕77号
有关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7年第二批省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预拨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支出经济科目“310其他资本性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安排的资金为预拨资金,最终项目资金预算以省批复文件为准。
2、承担项目的市州、县市应抓紧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后及时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请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4、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将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绩效将与下年度相关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挂钩。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