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0 00:00
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2号)和《湖南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2009〕9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冷水滩区蔡市镇零东圩等4个土地开发项目清算资金收回,具体项目、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请相关市州、县和有关单位做好指标调账等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附件:冷水滩区蔡市镇零东圩等4个土地开发项目清算资
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