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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局四项制度加强业务股室效能监督

  时间:2011-09-20 00:00

 

一是开门办公制度。各股室工作时间必须开门办公,确因特殊情况无人值守的,要说明原因,并留有联系方式。二是政务公开制度。将主要职能职责、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事项进行公开,在醒目处悬挂去向公示牌,公开办公电话、股室负责人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姓名及职务。三是实名登记制度。建立行政相对人台帐,对行政相对人(检查对象、收费对象、前来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如实进行登记,包括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办理日期、办理事项、办理情况、经办人等内容。四是投诉举报制度。制作“效能监督公示牌”,张贴在醒目位置,并公布举报电话。对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等形式进行督查落实,对排名倒数第一或群众测评不满意率在40%以上的股室,责令股室负责人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

(涟源市局 梁伟)

 

涟源市局四项制度加强业务股室效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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