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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获国务院、省政府批准

  时间:2011-09-22 00:00

      近日,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分别获得国务院、省政府批准,正式发布实施。 

该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出耕地保护、突出资源集约、突出从严管理三大主题,立足“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规划要求,至2020年衡阳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987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1348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5437公顷以内,较2005年增加11220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9平方米以内;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1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平方公里以内。同时规划还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土地利用条件,划定了独立工矿区、旅游建设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该市新一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中着重考虑矿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发展绿色矿业。规划要求,到2015年全市采矿权总数控制在456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总数比例提高至5%左右;加强4个采选加工基地建设,建成2-3个深加工矿业经济园区;采选业工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相关原材料加工业工业总量达到600亿元。规划对新上马矿山项目的土地复垦率和生态治理均有强制规定,并作为矿山出让准入条件;对地质环境评价不合格的矿山不予出让。同时严格控制对自然景观和生态破坏严重的小型矿山数量,积极推进矿山整合,鼓励大中型矿山企业投资。鼓励矿产品深加工,对在当地延伸矿产品加工产业链的矿山投资企业优先获得采矿权。为保护生态环境,全市共划定27个鼓励开采区、26个限制开采区和37个禁止开采区。

                                      (衡阳市局  贺仕阳)

 

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获国务院、省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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