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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施工“六不准”推进“环湖”项目建设

  时间:2011-11-14 00:00

 

一不准转包工程。严禁各施工单位将合同转让、工程转包。如有违规行为,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二不准越界联系工程业务。各项目区所有工程施工都须在市、乡指挥部领导下进行,严禁自行越界联系工程业务。三不准阻工闹事。各项目区乡党委政府、村支两委、基层骨干要共同维护良好的施工环境,杜绝出现阻工闹事现象。一旦发生群体性阻工闹事行为,就立即暂停该项目施工,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工程实施计划。四不准推卸责任。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屈子祠镇和白塘乡党委政府、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须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矛盾纠纷和工程事故,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五不准偷工减料。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标准和要求,下足优质工程材料,保证工程时间。六不准违反施工程序。按设计图纸和规定步骤程序施工,按规划标准作业,不得简化程序、缩减工程量。

(汨罗局  高赛)

 

汨罗:施工“六不准”推进“环湖”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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