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肥力不足,耕种难落实等问题,7月22日,省厅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省投资开发项目新增耕地发放耕种补助经费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36号)。《通知》明确了省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发放耕种补助的范围、对象、标准、期限、经费来源及发放程序等。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或完善本市州、县市区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耕种补助和地力培肥相关管理办法。该政策的制定实施,将有效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性,落实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耕种工作,加快土地“熟化”进程,从而更好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
(耕保处向贤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