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群众反映的用地审批突出问题,我厅专门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推进以“简化审批、提高效率”为核心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报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一是推行全员审查。各业务处室工作人员都可承办其职权范围的所有审核环节,各审核环节均不固定到专人,确保用地案卷随到随办,避免因人员出差等原因而无法及时审卷的现象。二是规范预受理环节。对预受理的项目严格按远程上报时间先后顺序办理,除“绿色通道”项目外一律不得插队办理,基本杜绝市县国土部门来省厅“追踪”案卷、找关系“插队”的现象。三是严格限时办结。全面推行远程报批和电子政务,将用地审核纳入全省行政审批效能监察范围,经审查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均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四是精简报批资料。按照“能简则简、能合则合、能放则放”的原则,制定报批材料精简方案,对批次用地报批资料由现有的15项减为11项,圈内单个项目由20项减为13项,圈外单独选址项目由23项减为15项。该精简方案目前已通过厅长办公会审定。考虑到有的具体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用地审批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还同时涉及环保、林业、安监、商务等部门及项目主管部门审批。为缩短审批周期,确保用地及时获批,拟采取与相关部门“并联式”的审批方式,相关审批放在供地环节把关和复核。因此,近期我厅已向省政府专题报告,拟提请省政府同意我厅采取“并联式”审批的方式,在用地审批环节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五是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针对群众反映的宅基地“批不了、管不住”等突出问题,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从下放审批权限、严格申报条件、优化计划管理、统筹占补平衡等方面,提出了惠民便民的具体措施。目前,该文已呈报省政府,拟提请省政府审定和批转下发。六是下放部分审批事项。经省政府同意,我厅已将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市州局。
2013年,全省批复用地2514宗,同比增加12%。上报国务院单独选址项目9宗7.2万亩。我厅被省政府评为“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协调管理先进单位”。
(建设用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