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16 14:24
2010年6月以来,湖南省武冈市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2月,该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集中成片,在新村建设中实现节约集约
武冈,湘桂门户,素有黔巫要地之称,属典型的丘陵山区,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县级市。
该市地处丘陵山区,过去农民建房较为分散,土地浪费较多。近年来,该市创新农村集中成片建房管理模式,以集中求节约集约。
一是实行五个统一。在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调配权属、统一基础设施、统一分摊成本、统一供地联建”的五统一原则,实施农民集中成片建房,改变了以往粗放的用地管理模式。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制定政策,修编规划,广泛宣传,引导农民集中成片建房,使全市农民建房用地向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三是严格操作程序。按组建专班、规划摸底、调配补偿、统一开发、分摊成本、统一放线、占补平衡、供后监管等八大程序,该市共规划集中成片建房点112个,就地安排4195户,比分散建房节约土地1950亩,节约土地60.4%,打造了农村节约集约新模式,被省国土资源厅作为“武冈模式”在全省推广。
整庄搬迁,在环境治理中实现节约集约
该市对地质灾害频发村庄和矿山采空区整庄搬迁,集中成片建设新村,对新建村庄场地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合理规划,同时将搬迁后的原村庄用地开垦为耕地。
目前,该市在马坪乡白羊村、罗元村,秦桥乡的创新村,文坪镇罗家榜村等村实施整体搬迁工程,将原宅改造为耕地。工程涉及314户1556人,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同时,节约用地198亩,实现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土地节约集约双赢目标。
拆零并整,在土地整治中实现节约集约
按照“土地整理到位、资金整合到位、土地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到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到位、村庄新建改建到位”的五到位原则,该市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对项目区内农用地归零并整,达到了“小田变大田、机器能下田、土地能流转、农民能挣钱”的农用地节约集约目标。对项目区零星院落拆零并整,统一重建,归并到集中成片建房点或中心村,对中心村实施内部整治,以实现村庄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2010年度,该市共实施土地开发整治复垦项目23个,面积达13390亩,新增耕地2443亩。其中,村庄拆迁归并院落5个,内部村庄整治1个,共新增耕地160亩。
控制总量,从空中地下求节约集约
为确保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发挥最佳效益,该市出台政策,引导建设用地向空中、地下发展,用地从粗放逐步走向集约。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关于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限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规模,对工业项目建筑率未达35%的部分按闲置土地处理。同时,鼓励修建多层厂房,规定容积率,对修建高层建筑的项目10层以上的部分给予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全市已建或在建高层建筑25栋,节约土地400多亩;引导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55处,缓解了城市用地压力。
内部挖潜,从存量土地中挖掘用地潜力
该市通过各种渠道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努力盘活存量土地。
一是将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处置、法院判决涉地资产处置等存量土地全部纳入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交易,显化存量土地效益。2008年以来,存量土地交易额达2.4亿元。二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一方面,通过征收土地闲置费,督促企业按时开工建设,防止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对被认定的闲置土地,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无偿收回、协议收回和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对依法收回的土地统一纳入土地储备库,适时投放市场。近年来,该市累计盘活存量土地1260亩,为城市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关闭整合,在矿政管理中实现节约集约
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该市以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提出了禁采区关闭、限采区收缩、开采区聚集的方针,合理调整矿业权,以煤矿为切入点,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关闭整合工作。对原勒石煤矿、姚家湾煤矿等9家资源严重损失和浪费的煤矿进行关闭,将其余25家煤矿整合成18家,进行技术改造,煤矿开采回采率由整合前的70%~75%提高至整合后的85%~90%,煤炭资源每年增产8万吨。对224家非煤矿山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布局,对开采规模不达标、布局不合理的51家黏土砖场、32家采石场实施关闭,2010年该市141家非煤矿山企业年开采总量达710万吨,实现了矿山数量减少37%,年开采总量提高了58%的目标。
严格执法,确保节约集约
以执法促节约集约。一是创新法院提前介入机制。国土资源部门向违法者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由法院对违法行为采取扣押设备、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进行制止,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实施两个“三停”。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对违法当事人采取 “停职、停薪、停止工作”的“三停”措施;对矿产违法行为,采取“停火工品、停税费票、停电”的“三停”措施,加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10年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22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3起,司法、行政拘留7人,扣押设备15台次。
宣传造势,形成节约集约氛围
制定《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宣传工作方案》,对全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宣传活动作出详细部署和安排。举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万人签名活动。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知识演讲赛和抢答赛。向全社会发放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倡议书和宣传单。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湖南卫视等多家媒体对该市的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矿法宣传日”等开展宣传,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知识进村入户下矿,形成了“寸土不弃、寸土必惜、寸矿必惜”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良好氛围。
明细责任,构建节约集约机制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武冈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级国土资源监管问责试行办法》,规定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明确了问责方式和问责内容。同时,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纳入全市干部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均签订了节约集约工作目标责任状,就新村建设、土地闲置、矿山整治等工作进行监管,明确了市对乡、乡对村的责任追究内容。
如今,集约节约利用国土资源已经成为武冈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武冈市国土资源局各项管理工作实现大跨越,先后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先进集体”等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