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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资源报】湖南:试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搬家”

  时间:2013-07-26 13:57

本报讯 (记者 万 波 通讯员 向贤敏)湖南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14个市州选取2个以上正在实施或本年度可完成的土地开发项目,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并将试点工作将纳入各市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覆行情况年度考核。

湖南厅明确,各地试点项目由市州自行确定,省、市、县三级项目均可开展试点。要按照就近、便利、同步的原则,合理确定耕作层土壤剥离区和利用区,制定剥离利用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剥离工作应在征地完成后、实施供地前开展,并注重保护生态,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开展试点工作的土地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应尽量与耕作层剥离工作同步,减少耕作层土壤存储、运输成本。

此前,湖南部分地区已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如邵东县规定所有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包括城乡住宅、公共设施、工矿、交通设施等和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中有可能被破坏的耕地耕作层土壤,均应按要求剥离再利用。

【中国国土资源报】湖南:试点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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