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1 10: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青霞、通訊員 彭小雲 報道)湖南省株洲市攸縣柏市鎮鳳塔村被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自2013年年底確定為全省土地整治「四自模式」的試點之一。「四自模式」是指,土地整治項目讓當地老百姓成為施工方,由村集體自定設計、自籌資金、自主施工、自我管護,項目竣工後由政府驗收,再支付工程款。
自籌資金 多級監管
鳳塔村村主任張海兵介紹,根據預算,鳳塔村土地整治項目總投資為379萬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工程施工費用為323萬元。項目前期資金80多萬元均來自村民集資,村裡按1%支付月息。
在鳳塔村村委,記者看到了一張出資登記表。一筆一筆地記載了16位村民募集的資金總計82.7萬元。村民周正其是項目理事會委員,對於項目的資金監管他表示很有信心。
鳳塔村的理事會和監事會每周都要碰頭,逐筆審核開支。「要村支部書記同意,村主任簽字,然後經過監事會、理事會簽字審核同意,才可以報賬。」周正其說。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原處長張永忠認為,以前是財政項目立項,由國土部門招標確定施工單位,去整理農民的土地,有些施工單位操守比較低,監管不太到位,導致資金沒有最大限度用到農村,項目質量出現問題,引發老百姓的不滿。
先建後補 以補促建
「『四自模式』使得這種情況有了根本性的轉變。財政先不投資,由農民先籌集資金,完工後驗收,驗收合格再補助,村民用自己的錢整理自己的土地,資金就會用到刀刃上。」
據悉,明年湖南還將進一步加大試點的力度,每個市(州)在安排原有土地整治項目的同時,至少要安排兩個「先建後補、以補促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