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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局实行工作任务交办制

  时间:2012-05-31 16:42

会同县局对用地报批、违法案件查处、矛盾纠纷调处等重大工作任务实行交办限时制。一是由局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工作任务交办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二是由局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对交办任务定期进行督查考核。三是对未规定不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进行经济处罚。未完成任务的单位,第一次每人扣100元,第二次每人扣200元;全年有3次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单位负责人免职,全体人员待岗2个月,待岗期间每人每月发生活费600元。

(会同县局  雷湘会  蒋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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