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15 16:19
“1+1”执法巡查监管联村包干制度,即按照属地管理和包片负责的原则,从执法监察大队(局)和国土资源所抽调专人,组成巡查小组和应急分队,在城区实行“1+1”包村(居委会)执法巡查监管。对包片的区域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对已发生的违法用地,在未结案之前实行1对1专人盯守,对突发性或重大、恶劣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加强应急处置,及时报告和移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同时,明确对在土地执法监管中存在过错的相关人员实行过错登记,对土地违法案件巡查、制止、查处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衡阳市局 贺仕阳 黄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