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局根据省厅《关于加快推进商业性煤炭探矿权处置工作的函》和《全省商业性煤炭探矿权处置摸底操作流程》等文件规定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市、县两级相关人员深入矿山企业,逐一走访煤炭探矿权人,协助探矿权人自主、理性选择处置方式。
2006年以前,娄底市出让了一批商业性煤炭探矿权。但随着国家煤炭开采政策的调整,商业性煤炭探矿权勘探完毕后难以单独转为采矿权,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一大热点问题。为尽可能降低探矿权人经济损失,娄底市局经深入调研,对全市16个商业性煤炭探矿权拟定了处置方案:即新化县傲家岭矿区煤炭详查、涟源市漆树坪煤矿详查2个探矿权拟通过整合方式处置;新化县同兴矿区煤矿详查、新化县狮子岩矿区煤矿详查以及新化县田坪镇日升矿区煤矿普查3个探矿权拟通过转采方式处置;其余11个探矿权拟通过补偿注销方式处置,包括省发展投资集团收购的新化县田坪镇板桥区段煤矿普查等8个,新化县曹家镇高枧矿区、圳上镇平云煤矿普查,涟源市金竹山矿区良溪区段石膏及煤矿普查。待省厅意见及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下达后,将按照上级精神全面完成商业性煤炭探矿权处置工作。截止5月底,该市16个商业性煤炭探矿权处置摸底工作全面完成。
(娄底市局 李进忠 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