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局下发《关于开展土地利用综合监管的通知》(株国土资发〔2014〕10号),标志着株洲市土地利用综合监管系统正式建立。
株洲市局土地利用综合监管系统充分运用该局“一张图”和电子政务,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全程监管,重点管控“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 将从根 本上改变土地利用重审批、轻管理,批后监管不力的现状。监管按内容分为农转用、征地、供地开发建设、竣工验收5大环节,以《跟踪管理卡》和“一张图”监测与监管系统为载体,由市局、分局、国土资源所三级分工负责。一是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和农转用报批审查,二是定期督促办理征地供地手续,三是实行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四是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挂牌施工制度,五是建立健全建设用地跟踪检查制度,六是加快实现综合监管工作信息化。
(株洲市局 廖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