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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启动采矿权“基准矿价”更新工作

  时间:2015-11-11 15:38

衡阳市自2013年1月1日试行采矿权“基准矿价”以来,市、县两级审批发证的非金属矿种进行采矿权出让以及采矿权扩界、新增储量等需进行有偿处置时,一律依据《基准矿价表》计算采矿权评估价。从试行“基准矿价”两年来的情况来看,经评估得出的全市采矿权基准价款多数矿种比原有标准有较大提高,大幅提高各级政府的采矿权价款收益,既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也提高了采矿权准入门槛。同时,还有效规避人为因素影响,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消除矿业权人相互攀比等问题。

目前“基准矿价”文件已试行两年,现已全面启动新一轮“基准矿价”更新工作。为了确保“基准矿价”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本轮更新工作将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在原有的7个矿种基础上新增加了石英岩、砂岩、石煤三个矿种;二是各矿种矿产品价格由原来的5档调整到10档,更有利于实际工作操作;三是基准矿价最高价与最低价与当前市场行情保持一致。“基准矿价”正式文件出台后对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职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衡阳市局 肖振华 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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