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0 17:21
自2014年6月永州市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以来,全市依法处置闲置土地586宗,面积14136.76亩,占应处置面积的94.08%,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取得较好成效。近日,永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打好闲置土地处置攻坚战,切实盘活闲置土地,促进项目落地。
《通知》要求,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下同)要清醒认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有关部署,不折不扣完成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跟踪宗地开工建设情况;对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方式处置的宗地,抓紧消除影响动工开发的原因,并督促开发商尽快动工开发;对采取延长动工时间、调整土地使用条件、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处置后仍未在约定时间内动工开发的宗地,要重新制定处置方案,依法处理;对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方式处置后超过一年,总的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仍未动工建设的,要无偿收回土地;对因法院冻结处置的宗地,要积极主动与法院协商拟定处置方案,抓好后续处置工作。
《通知》强调,各县区要把盘活闲置土地作为拉动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形成“处置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机制,为项目投资建设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各县区在土地供应过程中,要不折不扣落实“净地”的要求。国土、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已供土地的动态巡查,督促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设,防止企业“圈地囤地”;要建立常态化的处置工作机制,防止出现新的闲置土地。
(蓝山县局 陈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