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体要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总方针,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促进道县资源、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科学规划。完成第三轮矿规划编制,设立发证采矿权70个,探矿权11个。已设采矿权中,调整出自然保护区范围1个,调整出湘江流域禁采区1个,注销30个。科学调剂设置13个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充分满足村民建房需求。
整顿秩序。开展专项整治12次,关停非法开采矿点9处;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排查整改随意变更矿种、无证开采等安全隐患16个;足额征收矿补费22.04万元,采矿权价款136.11万元。
集约资源。提高矿山准入门槛,灰岩矿、砖瓦用页岩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充分利用丰富的饰面用灰岩矿资源打造石材城,布局12个饰面用灰岩矿权;整合矿业权1个,注销2个,退出湘江流域限采区采矿权2个。
恢复生态。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12余万元,治理环境平面面积48亩,立面面积8.35万平方米,治理率达到27.26%。与矿山企业签订治理责任书48份,收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314.116万元。(道县县局 廖龙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