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组织人员分三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在建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集中开展例行督查及管理制度执纪监督。督查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土地整治机构、中介机构施工单位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此次督查内容最大的变化在于,加大了各项目安全生产的考核权重。对于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落实年终评优活动中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考核权重的加大,对进一步强化各土地整治项目的监管工作, 确保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执行,搞好安全生产,提升工程质量和项目监管工作质量,有着极为重大的督促作用。(曾姿岚 雷辉/文 彭小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