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24 00:00
新《办法》适当提高了补偿标准。如青苗补偿,以水田为例,补偿标准由原1号令规定的1980元/亩,提高到3000元/亩,提高幅度50%左右;房屋拆迁补偿,以房屋拆迁中最高类别补偿标准砖混结构(三类)为例,由原1号令的1020元/㎡,提高至1320元/㎡,提高幅度30%。考虑市本级中心城区当前的实际征拆成本、安置房建设成本等因素,给予1.2的系数提高补偿,最高价格1584元/㎡。除此之外,迁坟补助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也做出相应完善和调整。
新《办法》着力推进阳光征拆、规范征拆,明确建立征地拆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房屋合法性认定制度和有限度引进评估机制,严格征拆资金统一归口管理,增设了房屋拆除专门机构管理条款、安置人口认定条款、安置对象认定时间节点条款和安置对象认定机构条款。(益阳市局 匡福球 余伟明 张智/文 刘旭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