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16:53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通过优化部门职能设置,全力支撑“三大体系”建设,强化国有建设用地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县域土地管理和利用新秩序。
一是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制定《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方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每一宗土地的出让、价款催缴、开发利用巡查、督促公示、开工监管、竣工监管、闲置土地处置等实行全程管控,全面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二是构建“全过程施压”监管体系。梳理流程,分类施策,健全提醒函、催告函、律师函、调查函、约谈、通报、移送、强制、负面管理等工作模式,对违约、违规、违法行为采取“硬措施”,持续传导全过程监管压力。据统计,今年以来,长沙县局累计发出提醒函4份、催告函4份、调查函3份,约谈企业8家。
三是探索“全方位联动”的约束体系。探索建立“限批、限用、限登”管理机制,让违约违法主体在自然资源审批、土地招拍挂、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或不享受承诺限期办结的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从源头上震慑和预防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