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9 16:46
为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实现“零存量、零新增”的“双零”目标,近日,中共临澧县委办公室、临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澧县“两违”管控工作方案》。
《方案》将全县境内非农业建设项目、临时用地项目、设施农业项目、村民建房等建设过程中的“两违”行为,采石取土、挖塘养鱼等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行为纳入管控范围。明确了村(社区)、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控责任,以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林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执法责任。
《方案》采取了近年来最严厉的监督措施,来压实管控责任单位和执法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一是“丢面子”。将“两违”管控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绩效考核并全县通报。二是“罚票子”。每出现1例“两违”事实,扣除村(社区)财政补助经费1万元,扣除乡镇(街道)或主导“两违”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单位财政补助经费2万元;因执法不力导致“两违”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扣除执法责任单位财政补助经费2万元。三是“摘帽子”。对村(社区)、乡镇(街道)或主导“两违”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单位年度内出现一定数量“两违”事实的,以及执法责任单位因执法不力导致“两违”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到位达到一定数量的,将采取责令辞职、诫勉谈话、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