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9 17:03
6月7日,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太和中心所会同该县荷叶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开展耕地“非农化”整治行动,依法依规对该县荷叶镇荷叶村三组一宗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复垦,向耕地“非农化”行为挥出重拳。
此次整治的耕地“非农化”现场是荷叶镇荷叶村三组的村集体篮球场,该村组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村集体篮球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属于耕地“非农化”行为。通过前期对村组干部及村民宣讲耕地保护的有关政策、占用耕地的危害以及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在得到村组干部和大部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后,桂阳县局太和中心所与荷叶镇人民政府及村支两委干部开展了此次耕地“非农化”整治行动。
通过此次耕地“非农化”整治行动,共恢复耕地面积1200余平方米,并全部落实耕种。同时,此举有效震慑了当地耕地“非农化”行为,特别是村集体公共设施用地乱占耕地行为。下一步,桂阳县局将继续强化耕地保护日常监管,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自然资源执法能力建设,严格土地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引导,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