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15 00:00
首批实施44个项目,投入8.5亿元,各级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旨在通过土地整理平台,统筹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小城镇建设资金,推进水、路、田、林、村综合整治,真正实现新农村建设样板和示范。
日前,湖南长沙市全面启动土地综合整理工作,今年将投入资金85000万元,启动市级项目44个,首批项目将在2009年4月全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长沙市常务副市长谢建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土地综合整理是民心工程、发展工程、改革工程,是推进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长沙加速发展的客观要求。与以往土地整理相比,土地综合整理主要体现生态性、民本性、多向性、综合性,就是从原来单纯的增加土地面积变为水、路、林、房、田综合整治,规划上更加便民利民,让农民实惠、受益、高效,做到既增加新增耕地指标和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又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态建设。综合整治项目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为指导,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目标组织实施,建立了公众参与制度,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对首批综合整理项目实施,长沙市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主体责任包括综合组织和协调、监管。要求各县(市)把项目实施管理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到人,对本地区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资金管理等负责。明确,国土部门是牵头、协调的部门,主要抓好牵头、组织、协调和验收把关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财政投入;各县(市)配套资金要到位,交通、水利、环保、农业等相关各部门按整合资源要求,按行业的职责,将工作落实到位,资金安排调度到位,专人指导到位;监察、财政、国土等部门对土地综合整理实行全程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长沙市正处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又面临着“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和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机遇,近三年用地量超过12000公顷,占用耕地达8000公顷,补充耕地任务十分繁重。同时,长沙市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巨大。该市开展的以土地整理为平台,以挂钩试点为机会,以综合整治方式,建设新农村必将有利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确保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