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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土地执法“四把利剑”力促“双保”

  时间:2009-05-22 00:00

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推广县乡村三级信息员制度……日前,为在“双保行动”中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湖南厅高悬土地执法“四把利剑”,坚持积极主动服务的同时,做好严格规范管理。  

一是完善违法预防机制。 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动态巡查重点;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关口前移;在全省推广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把违法行为的发现、报告、制止情况列为重要考核指标。今年14月,湖南厅已开展三轮动态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共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335起,制止到位2190起,挽回经济损失1982万元,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07起,涉及土地面积1421亩,其中耕地423亩,共拆除违法建构筑物25万平方米,追究刑事责任8人。  

二是建立全程监管机制。湖南先后派出多批人员到武汉督察局和兄弟省份学习全程监管先进经验,将以信息化建设和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为技术平台,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着力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土地执法新格局,对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利用和补充耕地、违法用地查处实行全程动态监管。  

三是完善共同责任机制。湖南已经明确构建国土资源部门与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

 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力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依法应当给予处分而本部门无权处理的,及时向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移送。监察部门要对应追究责任的责任人及时处理。公安机关要对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及时立案处理。国土资源部门移送人民检察院的案件线索,要请其及时审查,依法决定是否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刑事追究的案件,要请其及时审结。形成“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土地执法监管工作局面。

四是强化执法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的,以及大面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侵犯被征地农民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做到了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建立土地违法记录通报公示制度,发生土地违法行为两宗以上或单宗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及个人有关情况登记备案,向社会公示,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湖南信用信息系统。

 

湖南土地执法“四把利剑”力促“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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