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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时间:2009-09-25 00:00

 9月9,省委书记张春贤主持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意见》及《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并成立了由省长周强任组长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常委会议决定,从今年起以环洞庭湖千万亩基本农田整理和永州涔天河流域耕地后备资源建设重大项目为依托,重点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在2012年前完成1000个行政村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整治面积40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50万亩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10万亩以上。到2020年,完成10000个村的综合整治,整治面积3000万亩以上,新增耕地200万亩以上,盘活建设用地指标50万亩以上。着力完成四大任务,打造利民惠民精品工程。一是加强土地整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推进村庄整治,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三是抓好设施配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见》还明确了八项保障措施。一是科学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二是加大土地综合整治投入力度;三是积极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四是建立新增耕地指标有偿调剂制度;五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六是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七是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八是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强化监督管理考核。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在常委会上指出,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解决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瓶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一件对历史负责的大事。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宏观的战略性的土地整治规划指导全局;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开展整治;要下决心整合各类涉农涉地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要尊重自然规律,结合各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坚持市场运作,引入社会资金,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各方积极性。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确保通过土地整治真正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

 

湖南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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