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11 00:00
日前,湖南全省《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复审换证工作全部完成。
此次复审换证工作,是按照国家测绘局相关通知要求,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标准进行的,经测绘资质单位申请、市州国土资源局初审、省国土资源厅复审,共有526个单位符合规定标准,换发了新的《测绘资质证书》,原《测绘资质证书》宣布作废,其正、副本由持证单位所在市州国土资源局负责收回并上交省厅;25个单位因为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逾期未申请复审换证,被注销测绘资质,5个单位因为不符合相应等级规定标准,被降级。
据悉,上述30个未取得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将不得从事任何测绘活动。(宣传中心万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