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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扩大市县国土资源管理权限

  时间:2011-02-21 00:00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具体内容包括农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查、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批,省发证矿山闭坑审查改为县(市)直报省审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直接下达到县;探矿、采矿权许可证年检委托县(市)进行;取消征地补偿费预算包干审核及地图编制、计划出版审核7项国土资源管理权限。[《中国国土资源报》2011211日,2版 万波]

 

湖南扩大市县国土资源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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